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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简章
2024-04-26 10:28: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5名,其中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名,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0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5月8日11:00—5月11日16:00

  具体办法如下:

  (一)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w.qingdao.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后,将《报名表》(电子版)、《报名汇总表》(电子版)、《诚信承诺书》(签字后拍照或扫描)、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yrs@qd.shandong.cn)。邮件主题统一设置为“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登记表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身份证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