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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年烟台市蓬莱区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2024-04-09 15:21: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面试时间地点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和考生钉钉群内公布。初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递补。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30人以上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另行公布。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统一公布面试成绩。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