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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运城永济市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公告
2024-04-30 10:57: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引进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核查发现拟聘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引进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六、管理使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待遇

  引进人才的待遇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及《永济市高素质青年人才支持办法》规定执行。

  八、工作纪律

  (一)人才引进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人才引进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人才引进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人才引进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九、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实施方案》由市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相应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

  0359-8028361(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8023290(永济市委员会党校)

  0359-8028963(永济市教育局)

  0359-8032471(永济市融媒体中心)

  监督电话:

  0359-8023226(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3(永济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永济市2024年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永济市2024年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4年4月29日

  原标题:永济市2024年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公告(一)

  文章来源:http://www.yongji.gov.cn/doc/2024/04/29/4457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