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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3-14 12:47: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326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能够正常毕业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录用)关系。

  (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年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社会在职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医师规范化培训等。

  (四)应届毕业生

  1.应届毕业生18周岁以上。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限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限30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2.非京生源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

  3.北京生源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

  (五)社会在职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3月18日之后出生);放宽至40周岁的,即1983年3月18日之后出生;放宽至45周岁的,即1978年3月18日之后出生。岗位其他条件对年龄没作特殊要求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

  3.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3月18日(含)。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及相关回避政策。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24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16:00,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bjwsrc.cn/)区卫健委公开招聘版块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注意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有关资格初审的问题,可拨打报考单位的初审咨询电话联系沟通。报名后请务必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3月25日16:00后报名系统关闭,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且不能进入网上资格复审环节,请应聘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除填报个人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文件:

  1.本人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下载打印后签字,再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推荐表中未明确以上信息,请以证明方式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