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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2-14 10:45: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创建于1956年,是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连续14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5年省属科研院所绩效考核优秀,主要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和技术研究等工作。现有职工33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比92%以上,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级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市场总局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国际GMP检查员、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泰山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等30余名。承担国家和省部级课题41项;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9项,国家级社会力量奖励9项;获得国际发明专利3项、国际革新专利7项,国家发明专利88项。

  单位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占地40亩,现有实验室面积4.1万平米,检验和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3.8亿元。国家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国家食品复检机构,国家药监局首批化妆品抽样检验复检机构、市场总局粮食加工品及蜂产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牵头机构、食品快检产品评价机构、食品市场准入技术支持单位、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全国10家血液制品批签发机构之一,也是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实训基地,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示范基地,综合实力在全国名列前茅。

  单位网址:http://www.sdifdc.org.cn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与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等影响报名或考试的,责任自负。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fdc.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1:00—12月2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www.sdifdc.org.cn/),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时,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