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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佳木斯市“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暨“才聚三江”华北地区人才
2023-09-08 14:42: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一、引进原则

  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千百十”产业量级提升工程及全市重点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考”“察”结合、择优引进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数量

  此次引才活动计划引进应、往届优秀毕业生1254人。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284人,县(市)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64人,企业计划招聘806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2)、《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3)。

  三、引进对象及方式

  事业单位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以现场报名、面试、签约、考察的方式进行。

  企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以面谈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

  由参加招聘的企业单位自行确定。

  五、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一)现场报名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时在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举办华北地区专场招聘会,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招聘会现场佳木斯展位直接报名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6)、在校证明(附件7),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