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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公告
2023-02-11 12:38: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第二十次党代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佳木斯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力打造黑龙江省东部人才集聚中心,按照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引进数量

  此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表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4.年龄: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专业: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附件2),符合引进单位岗位其他要求。

  6.2023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2023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延后一年获得教师资格证,即2024年7月31日前。如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下述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3.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引进设立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为三个报名点,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三个报名点将顺次开展报名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报名点:

  宣讲时间:2023年3月15日9时30分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10时30分—16日15时

  宣讲、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一层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宣讲厅

  东北师范大学报名点:

  宣讲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10时30分—21日15时

  宣讲、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哈尔滨师范大学报名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25日15时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师创空间一楼

  3.有报名意向的考生可先发送个人简历,也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简历发送邮箱:jmsjyjrsk@126.com

  咨询电话:18545408677(请在工作时段拨打)

  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身份证、《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2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附件5)、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