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度佳木斯市“黑龙江人才周” 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2-11-17 16:23: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佳木斯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力打造黑龙江省东部人才集聚中心,按照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开展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重点产业以及本地、本单位其他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集中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1074人,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135人,县(市)区事业单位112人,市域企业公开招聘827人。具体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详见《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2)和《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企业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3)。

  三、引进对象与条件

  (一)引进对象

  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企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应届专科、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毕业生应具备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专科、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高校须在《2022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

  7.专科、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1.企业公开招聘条件按照公布的企业岗位要求执行。

  (三)下述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3.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企业招聘采取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对接的方式,由企业自行考核确定人选。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佳木斯先锋网、“才聚三江”微信公众号和春风人才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