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公告
2024-03-18 16:38: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为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乡村医疗人才队伍,我省面向2023年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99名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1.2023年医学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的毕业生。报考者所持的学历证书须符合招聘岗位参加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浙江省“定向培养医学生”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明确不得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注册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16日9:00—3月29日12:00。

  (2)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线上报名。

  手机端:应聘人员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下图),关注“浙医聘”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招聘平台”中点击“大学生村医”,进入“浙江省大学生村医招考一体化平台”报名界面;

  电脑网页端: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脑网页登录“浙江省大学生村医招考一体化平台”(http://dxscyzp.yimijob.cn/),进入报名界面。

图片1.png

  浙医聘二维码

  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毕业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两个月以上)、身份证扫描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如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请一并上传。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选择意向岗位完成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在规定时限内仅注册未选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3月31日17:00。

  (2)方式:应聘人员资格由各市卫生健康委在线审核,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确认考试。

  时间:2024年3月29日12:00—4月2日12:00。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通过“浙医聘”公众号或电脑网页端登录浙江省大学生村医招考一体化平台完成考试确认。应聘人员逾期未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4.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0日9:00。

  应聘人员确认参加考试后,通过“浙医聘”公众号或电脑网页端登录浙江省大学生村医招考一体化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并严格落实准考证明确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