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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宁德市基层医学人才招聘公告
2023-08-24 09:02: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四)申诉审核。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7:00,按分级管理原则,通过电话向当地卫健部门提出申诉。报考人员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各县(市、区)卫健部门联系方式:

  蕉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93-2960011

  福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93-6395371

  福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93-7813599

  霞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93-8896097

  古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93-3884259

  周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93-5667796

  寿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93-2176919

  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39-2103306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安排

  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个别岗位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二)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9月21日9:00起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24日(星期日)9:00至11:00。笔试地点设在宁德市区,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四)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和专门岗位招考。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优惠政策。加分标准详见报名平台首页“笔试加分事项”栏目。

  2.加分办理: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9月21日至9月22日(9:00-11:30,15:00-17:30)向招聘单位的同级人社部门提交加分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报考岗位及代码),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加分。

  (五)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0月9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核

  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12:00,当地卫健部门对入闱体检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复核。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

  在及格线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笔试成绩相同时,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复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八、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前,各级人社部门将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同级人社部门再复核为准。拟聘人员将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指定网站公示,拟聘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县总医院(或区卫健局)及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含规培、外出进修学习的时间)。聘期内,聘用人员可在我市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按需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