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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来宾合山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8-18 08:50: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市通过直接面试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合山市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合山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医改过渡、基层公招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说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8月21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8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

  1.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者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查阅招聘公告附件中的《计划表》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

  2.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7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有意愿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人员请电话告知招聘单位确认接收报名邮件,如因不及时电话告知,造成错失报名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29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29日下午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