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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黑龙江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 “黑龙江人才周”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1-22 19:11: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结合我厅部分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博士不受应届限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

  (一)黑龙江省河湖长制保障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履行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培训宣传等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省总河湖长、省级河湖长履职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全省河湖长制有关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研究工作;承担省级河湖“一河(湖)一策”、示范河湖建设等方案编制和实施的指导工作;承担省级河湖“一河(湖)一档”和河湖长制基础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

  (二)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拟订全省水文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水资源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江河湖库水情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分析工作;承担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测量、水文调查、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水能勘测工作;承担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科学技术研究和水文测报新技术装备推广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测报系统规划、设计、实施和运行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设分支机构10个:哈尔滨分中心、齐齐哈尔分中心、牡丹江分中心、佳木斯分中心、大庆分中心、鸡西分中心、伊春分中心、黑河分中心、绥化分中心、大兴安岭分中心,均为副处级单位。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水资源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辖区内江河湖库水情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承担辖区内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分析工作;承担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测量、水文调查、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水能勘测工作;承担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科学技术研究和水文测报新技术装备推广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测报系统规划、设计、实施和运行管理。

  办公地点: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哈尔滨分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217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齐齐哈尔分中心: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沈江路61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牡丹江分中心: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七星街2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佳木斯分中心: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通江街5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大庆分中心: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开发区博学大街17号数码设计大厦B座8楼。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鸡西分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西路红旗家园8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伊春分中心: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通山路193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黑河分中心: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72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绥化分中心: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广顺街2号。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大兴安岭分中心: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43号。

  (三)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寒区水利基础理论及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承担水利行业基础性和关键性科学研究任务;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与分析工作;承担全省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编制行业有关条例、标准、规程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相关文件编制与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