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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5-08 17:38: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校(院)实际,发布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2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详见校园网:http://www.hljswdx.org.cn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22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踏实肯干,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符合招聘计划列出的学历学位和其他相关要求;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须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招聘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5月1日)。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各类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招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由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取得课题立项后兑现)。如在哈尔滨市内无住房,3年内提供免租临时住房或报销每月不超过2000元租金。

  (三)引进博士研究生符合党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博士研究生引进人员聘用后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

  (五)来校参加专业考核的应聘人员,学校届时提供免费食宿。确定聘用人员来校办理相关手续时所产生的差旅费由学校负责报销。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至6月10日。博士研究生报名不受时间限制,年度内随时报名随时面试考核。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选择“公开遴选(招聘)”专栏并注册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即可。博士研究生可以网络报名,也可以采取电话或邮件方式报名(邮箱:5594610@qq.com)。

  3.报名事项: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准确详实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网上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将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足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名额比例限制。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异议,可随时致电招聘工作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