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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同江市经济人才引进公告
2021-08-25 23:07: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依据《全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及《同江市推动岸产城融合发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同办文﹝2021﹞8号)文件精神,经同江市委、市政府同意,集中开展同江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经济人才。

  二、引进人才职位

  本次计划拟引进经济人才14名,具体引进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引进人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应往届统招全日制一批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阶段为统招全日制教育,不得低于《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自愿到同江边境地区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经济领域单位经济类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与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发布招引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签约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选聘公告,并同步在同江政府网站、同江组工公众号、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和招聘网站等平台发布经济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实地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8日17:00。实地报名:地点设在同江市人才中心。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在网上下载填写《同江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并将相关材料一并发至tjgkzp@163.com。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因报名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同时,报名者在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蓝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和《2021年同江市引进经济人才报名信息表》等资料,在职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提供相关材料。网上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所有报名者须签写诚信承诺书。

  联系电话:0454-2912063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学科方向、专业水平进行汇总,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汇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采取电话、邮件方式反馈报名者。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