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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1511人)
2023-01-09 16:43: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月13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月13日16: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参加笔试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2023年2月8日8:00至2月10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确认通过的,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1日9: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为《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4)。

(一)笔试

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疫情情况和考试防疫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申论试卷分为A、B、C三类。县(市)级以上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乡镇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申论C类试卷。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2.专业科目笔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3.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如下:

A、B、C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

专业A、B、C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知识×30%。

海南省户籍(或海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县(市)或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市(地)以上机关线;(2)非少数民族县(市)线;(3)少数民族县(市)线;(4)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线。

对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

6. 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南海先锋网和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划录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计划录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在南海先锋网和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

(1)市(地)以上机关线65分;(2)非少数民族县(市)线63分;(3)少数民族县(市)线60分;(4)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线58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