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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船舶引航站招聘公告
2020-04-01 20:09: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响应“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做好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海南省船舶引航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本公告所称的“编外”是指因工作需要招聘录用且不纳入事业编制限额管理、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薪酬待遇同工同酬的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以用为本、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单位性质、招聘计划及薪酬待遇

  海南省船舶引航站隶属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是海南省海域唯一的专职引航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引航主权,负责对进出海南各港的外国籍船舶实行强制引航,并接受国内航运公司的申请,对进出海南各港的国内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与引航有关的港口和航道工程项目研究、船舶抢险救助、引航事故调查等工作。本次计划招聘人才岗位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其中海上安全管理人员1名,薪酬待遇:20-30万元/年;国际航运经济管理人员2名,薪酬待遇:20-30万元/年。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及名额(详见附件1)

  1、海上安全管理人员1名。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学历,航运管理及相关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航运安全管理或研究的工作经验;熟悉国内外海上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航运安全发展趋势;在所负责领域有成功案例或研究成果;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2、国际航运经济管理人员2名。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学历,航运管理、航运经济、航运金融及相关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的航运经济、航运金融工作经验;熟悉国内外航运市场动态和发展方向,掌握国内外航运政策和规则;在所负责领域有成功案例,得到业内认可;具备较强的理论功底和独立分析能力、研判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并提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人格健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应聘岗位上安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和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和省及地方政府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