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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招聘107人公告
2019-02-25 18:10: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2019年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招聘107人公告已发布。以下是公告详情:

因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工作需要,现委托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天涯人力)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7名,派遣至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由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统筹安排至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7名,具体分配岗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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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条件:

(一)区、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德高望重、会做群众工作、调解工作能力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22岁至40岁,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未曾受过刑事或劳动教养处罚等不良行为。

7.以本镇(街道)及村(社区)户口并常住本地者优先。

(二)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德高望重、会做群众工作、调解工作能力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22 岁至65 岁,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热心做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按就地聘用原则办理。

3.同等条件下,按以下优先级录取:①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优先选聘;②以本镇(街道)及村(社区)户口并常住本地者优先。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未曾受过刑事或劳动教养处罚等不良行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

(四)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依法、依理、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3.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发现违法犯罪以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苗头隐患,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

5.主动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解调统计、案例选报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

6.认真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薪酬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社会保险以及公积金部分),4-10月份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发放300元/人的高温补贴,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及退休人员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按规定不再购买“五险一金”,从其工资中扣除400元/年用于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公示、体检、签约六个环节。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信息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企业公众号:海南招聘求职平台)及琼山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各镇(街道)司法所、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7号银海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