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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齐齐哈尔讷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人)
2023-11-06 11:41: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解决事业单位人员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讷河市工业园区服务中心隶属于黑龙江讷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讷河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隶属于讷河市统计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讷河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隶属于讷河市民政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8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讷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讷河市编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讷河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2-3330877。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0室,咨询电话:0452-3331960。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排序):

  (1)报名表1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有效期内,学信网下载打印);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1张粘在报名表上);

  (6)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7)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8)符合黑政办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要在报名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各级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后,需提供退伍证。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人员,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45.00元,于报名时收取。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者,无论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报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