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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2021-11-11 21:37: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四)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

  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我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在45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填报、考核、体检、档案审查、政审、聘用及疫情防控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二)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面试当天需提交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48小时是指样本采集时间至本人当天所考科目开考时间),及已签字的《北京地区2021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视为放弃笔试。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报名材料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我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六)我单位不提供集体户口落户。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04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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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021年度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年度北京地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