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3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15 12:41: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工作需要,定于2013年3月14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社会在职人员;

  (四)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至2013年3月31日),中级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

  详细条件见《2013年丰台区卫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丰台区卫生局五楼会议室(丰台区丰台镇西安街三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毕业(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同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4、职称、执(从)业资格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5、对于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相关工作经历的职位,除上述1—4项规定的材料外,考生还需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单位开具的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四)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初审盖章;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人员,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如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1人,且报名人数少于3人时,该岗位不纳入本次招聘计划,所涉及的应聘人员可以选择其它岗位进行补报;如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2人(含)以上,且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3:1的,按比例削减招聘人数。如上述岗位为本次招聘特殊行业或紧缺专业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实施招聘。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理论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时间:2013年4月2日(星期二)上午,拟按岗位类型分组,分两场组织考试,每场6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第一场:9:00—10:00

  第二场: 10:30—11:30

  (三)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请考生在2013年4月下旬,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合格线,并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划定合格线为60分。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综合成绩公示7天后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