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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安市广播电视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3-08-08 19:33: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广播电视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泰安市广播电视台成立于1985年,现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广播、电视新闻、电视社教、电视文体、电视党建、广电技术及产业运营、后勤服务8个中心,5个职能服务科室和机关党委。广播有新闻、交通2个频率;电视有新闻综合、经济生活2个频道。拥有泰山网站、泰安新闻网站、泰安民生网、泰安政法网、泰安健康网两站三网以及泰安手机台、【泰安之声】融媒体矩阵、楼宇电视等新媒体和《泰安广播电视周刊》等报刊。

  泰安市广播电视台连续多年被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评为“优秀传播机构”全省第一名,获得山东广播电视台市级主流媒体影响力奖、安全播出单位,全台共有6档栏目获得山东省电视十佳栏目终身荣誉奖,“泰山网”被“中国新闻城市网站联盟”授予“优秀网站奖”,多部新闻作品获国家大奖,数十部电影、电视剧获得金鹰奖、飞天奖、骏马奖、全国“五个一”精品工程奖,为全国城市台联盟理事台,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协作网、中国电视外宣协作体理事台。在全省率先完成应急广播市级平台建设并通过验收,初步构建起以城市为中心,以公共场所、单位、乡镇为依托,以广场、街路、村庄为基础的政府应急预警公共广播服务体系;融媒体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制播系统改造提升,在人民号、人民视频、闪电新闻、海报新闻、澎湃新闻客户端开通“泰安之声”账号,为全市新闻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广播电视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够胜任广播电视相关工作;

  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报考不受职称限制:

  1、在国家“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文艺“星光奖”、中国新闻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评选中以第一作者获得三等奖或提名奖及以上奖励的人员。

  2、在山东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奖、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山东省新闻奖、山东省优秀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奖(含原省广播影视大奖、省广播电视作品奖)等类型的省级政府奖评选中以第一作者获得一等奖奖励的人员。

  3、获得山东省广播电视技术能手竞赛一等奖的人员。

  (三)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