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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招聘教职员公告
2024-05-21 09:18: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盘锦市政府对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招聘教职员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教职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5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教职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注:在学校受过纪律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面试考核,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panjin.gov.cn/)、盘锦教育信息网(http://jyj.panjin.gov.cn/)、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pjvtc.edu.cn/)和相关院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根据岗位专业要求不同,选择性发布计划信息表),所招聘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30—5月31日16:00

  查询修改时间:2024年5月28日8:30—6月1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http://218.61.31.23:8080/)进行报名(建议用谷歌浏览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面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不得出现姓名、本人照片及电话相关信息);

  (2)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3)第一学历、中间学历及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校研究生院或所在分院、系行政公章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第一学历、中间学历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和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加盖支部公章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书,详见《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教职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其他条件”;

  (7)应聘者需填好《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园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园招聘教职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附件2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附件3以原格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