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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界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4-05-07 16:03: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3.笔试地点:在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形式与分值。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书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将毒品检测项目纳入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范畴,毒品检查且复检呈阳性的人员,将不予聘用。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3.考察重点及方式。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应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