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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委托西关广雅实验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5-07 16:04: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五)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入围名单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采取说课、模拟授课、讲题、试教等多种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体检和考察环节。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如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且符合递补情形的(因报考者本人原因,在通知时间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岗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所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教学岗位安排。

  4.获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聘用人员还可按省、市、区相关文件,经审核通过后享受安家费、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福利待遇,但须在荔湾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非初次就业的,若工龄满一年,试用期为半年,若工龄不满一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要求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