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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威海文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聘聘任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07 08:45: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选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予以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文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参照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参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任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参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任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任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任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任人员,由文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公示,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选聘单位参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文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任并查实的,不予聘任。

  选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任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程序由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

  四、管理和待遇

  新聘任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本次选聘,岗位设定3年最低服务年限,聘任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薪酬待遇依据开发区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参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选聘期间,应及时登录选聘信息发布网站,了解选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任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选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选聘政策咨询电话:0631-83586010631-835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