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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潍坊昌邑市教师及学校人员招聘简章
2024-05-06 17:02: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昌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中小学招聘编制教师50人,为潍坊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招聘编制教师7名,为幼儿园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29人。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见《2024年昌邑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

  4.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设置表。报考人员需具有岗位表要求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有工作年限要求岗位的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5.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6.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登录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点击2024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专栏,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报名。考生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根据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其它证明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