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即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相应招聘岗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规定期限内,不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截止2024年8月31日),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55092061、55092062。
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处电话:0513-5509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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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2月9日
- 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4年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第二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2024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2024年常州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公告
- 2024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 2024年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海医院备案制人员招聘公告
- 2024年江苏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广陵新城校区教辅人员招聘简章
- 2024年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 2024年苏州昆山市周市镇招聘学校人员公告
- 2024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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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连云港市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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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江苏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