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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聊城临清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5-07 11:54: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5、教师资格证书(含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所需全部科目的笔试合格成绩单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出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暂未获得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详见附件2)。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通知书在线打印,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体检费用由体检部门根据体检项目确定并收取,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择期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选取岗位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全部相同的,根据报名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选岗。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