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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2024-02-22 10:23: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行政辅助类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0日后出生);

  (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运用Microsoft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并能快速制表;

  (五)沟通协调能力强,具较强的保密意识;

  (六)熟练掌握基本公文处理技能、写作能力强者优先考虑;

  (七)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诚实谨慎;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参与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考程序

  招考流程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

  2.报名材料:①附件《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确认。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扫描件。③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④其它证明文件。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亦可提供扫描件。

  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至695408071@qq.com。

  3.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联系电话:83262803,联系人:赵女士、黄女士。

  (二)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综合素质考评等方式。将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当天请报考人员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资格复审。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成绩以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我局工作人员于面试后7天内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要求体检的,不予录取,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说明

  1.如考生未能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导致考试或录用资格取消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工资的80%计发,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制度,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