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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河南洛阳分校选调教师公告
2013-12-09 17:28: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分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组建一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经洛龙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洛阳市公开选调24名在编在岗小学中青年优秀教师。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制定《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分校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专业

选调24名小学教师,其中语文12名、数学6名、英语3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审核初评、面试试讲、综合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在选调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洛阳市在编在岗教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报名资格

1.持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3.有3年以上(含3年)小学教学工作经历,35岁以下,取得过县区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大赛荣获一等奖的教师。

4.有3年以上(含3年)小学教学工作经历,35岁以下,取得过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大赛荣获一等奖的教师直接进入面试试讲;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录用的正式教师不受工作年限及获奖限制,直接进入面试试讲。

5.洛阳名师、洛阳市市管专家、河南名师、河南省优质课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上大课)、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经综合考核,在招聘计划内直接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2.近3年有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下的;

3.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报名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综合考核、聘用审批等几个步骤。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洛龙区指定的时间段及地点报名,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部门出据的学历认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及聘任证;

5.报名登记表及县级以上获奖证书;

6.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入伍体检表。

(二)资格审查

由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分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名单。

(三)面试试讲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分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试讲,试讲采取简历介绍、讲课展示、现场答辩等形式。

(四)综合考察考核

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选调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1:1.5比例确定考察考核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录用的正式教师按面试试讲成绩排序优先聘用。其他人员在综合考察考核面试试讲成绩、获奖业绩、学历高低、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要素的基础上排序,并按排序结果择优聘用。

(五)聘用审批

根据选调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依照优先直录(符合报名资格第5条)、其次单列考核录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录用的正式教师)、而后按综合考核名次择优录用的方法确定选调人选。最终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规定,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考核情况复查。复查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监督机制

该项工作在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分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63255573)。

2013年11月6 日

附件1: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分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