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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宣城市绩溪县引进急需紧缺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2023-11-09 09:37: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须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招聘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委高层次人才实践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22日16:00前登录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2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4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面谈

  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开展面谈审核,通过现场面谈方式进行。根据面谈情况,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1、面谈方式。

  面谈具体方式由绩溪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数和岗位实际确定,届时另行通知。

  2、面谈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求职动机、学习情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生活日常、人生观念、价值取向、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及应聘人员获得学位、政治面貌、校内担任干部、获得奖励情况、具有的资格证等。

  3、面谈成绩计算

  面谈满分100分,面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由面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所取得、所持有的证件与招聘条件是否一致、是否合法有效;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因报名人员放弃资格复审造成某一岗位仅1人通过复审环节的,则按1: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思维能力、分析能力、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绩溪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