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事业人员招聘简
2023-06-21 21:52: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保障中心事业人员2名,详见《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职位的,经查实,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截至2023年7月2日(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前,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黔西南州在编在岗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4.服务期未满、仍在岗(含2023年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8.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9.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形。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5日(共3天),每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材料不再审核。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兴义市遵义路18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

  3.《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原件一式2份(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