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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2024-05-11 11:27: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计划表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职位须在2024年5月16日(含)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天津生源2024届毕业生延至入职报到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3.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本市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天津市宁河区英华实验学校的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9.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但须于报到前取得,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具有岗位要求的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书。

  11.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须于报到前取得。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2.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