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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招聘简章
2022-08-29 16:18: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4.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9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5.报名地点: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五楼办公室(红山区新华路15号)。

  (三)考试

  1、直接面试人员

  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直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开考比例3:1,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直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直接计算为总成绩,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人员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相关科目基础知识。2022年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考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与报名表同一底版小二寸彩照一张领取准考证,下午5点前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未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当天18:00点前,全部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网站及公众号公布。

  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

  ①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②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标准计算总成绩。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录取。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另行组织笔试,按成绩高低排名录取。考试成绩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公众号公布。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监督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公示无异议者,试用期满后,按《赤峰市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实行员额备案制管理。

  1.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凡是与应聘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受理报名的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在资格审查环节发生问题而影响招聘工作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

  (三)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四)招聘工作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办公室0476-8221051

  监督举报电话:市卫健委0476-589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