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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归雁兴聊” 人才引进公告
2024-01-31 20:55: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快实施“人才兴聊”战略,吸引更多高素质在外优秀人才助力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聊委人组发〔2022〕4号),聊城市决定实施2024年“归雁兴聊”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聊城市以外设区的市及以上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我省以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驻聊的中央、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主要包含以下人员:

  (一)本人籍贯、出生地在聊城;

  (二)配偶籍贯、出生地在聊城;

  (三)本人曾在聊城工作、学习一年以上;

  (四)配偶曾在聊城工作、学习一年以上。

  二、引进数量

  共引进12人。引进人数、岗位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全日制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2007年(含)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录、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录用或聘用手续齐全;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9:00-2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2月5日11:00-2月8日12:00

  考生登录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lcks.com.cn/)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2月5日11:00-2月8日12:00

  《202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能力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