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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2024-04-10 09:25: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核(考试)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高层次人才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择优录用。具体考核方式及有关事项由学校另行公告或电话通知。学校组织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水平、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由学校邮件或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核。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官网网址:www.nbcc.cn,E--mail:rsc@nbcc.cn,联系电话:0574-88122236(顾老师),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1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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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8日

  原标题: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4/8/art_1229676740_4378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