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24年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招聘博士研究生人员简章
2024-04-11 11:23: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始建于1959年,是山东省集职业病防治、研究、教育、技术培训、临床医疗等为一体的省级职业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是国家全额拨款的公益事业单位。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批准同意,山东省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设在我院;2010年被卫生部批准为首批国家级职业病临床重点专科。是山东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委员会、卫生毒理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是中华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分会健康监护学组、中华预防医学会职业病分会尘肺影像学组组长单位。具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职业病诊断资质、卫生部化学品毒性鉴定资质、健康相关产品毒性及理化检验资质等。主要开展职业病诊断与治疗、化学中毒医疗救治、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化学品毒性鉴定、职业病防治及研究生教育等工作。下属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为三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也是国内首家按照新标准顺利通过评审的三级甲等专科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1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index.htm)和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站(https://sdzfy.sdfm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全年有效。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dszfyrsk@163.com,邮件主题栏为“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如:公开招聘-王某-职业卫生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身份证等的扫描件;(2)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4)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材料的扫描件;(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