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广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4-11 12:45: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笔试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5: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5: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询。

  (二)心理品质测试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复审。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登录报考系统下载该表,双面打印并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若参加面试人员为港澳居民,资格复审材料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审后当场退回。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有关公告。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管理岗位(岗位表中A01-AO3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执行力、管理能力、发展潜力等。

  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表中B01-B12岗位)面试采用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及课堂组织能力。

  2.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将适时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考生须积极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时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若出现岗位空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