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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1-31 21:06: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引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20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4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2022、2023年毕业尚处在择业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按规定应为未就业的择业期内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可以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5.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委培生、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引进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引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8日24时(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在线报名:

  

  在线报名成功后,还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用压缩包形式以“姓名+引进单位(引进岗位)”命名于2024年2月8日24时前发送至相应引进单位邮箱(邮箱见计划表,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只进行在线报名,而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相应引进单位邮箱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材料:

  《2024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PDF版(自行下载附件2、电子版须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个人简历PDF版、本人身份证PDF版、学历学位证书PDF版、有关资格证书PDF版,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有关获奖荣誉证书PDF版。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PDF版、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PDF版(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PDF版。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版。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需另外提供材料:

  (1)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岗位的,需提供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