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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邛崃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2名)
2023-08-31 11:23: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后续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1.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聘用事业人员的聘用单位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28-88760077)。

  十三、温馨提示

  (一)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公招笔试后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cdpta.cdrsigc.com)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