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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31 12:34: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可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8月3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就业社保大厦1505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7706611。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3年度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办公室。

  2.报名需提交资料(以下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2023年度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打印或粘贴照片);

  ③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所载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认定证明等)。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并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领取《考试面试通知书》。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