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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22 12:44: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结果,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采取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同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核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无法在2个月内配合完成考察手续,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或体检、考察后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由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决定是否从本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一次,并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0576-81833600)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渔舟路1069号B307办公室。

  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1833600

  联系人:叶老师

  (二)监督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76-8859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