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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菏泽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28 10:16: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拟参加面试前,现场照相再次录入信息。

  (三)面试

  1.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职专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各学科成立相应的面试小组,面试内容为现行职业中专教材。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教材统一安排。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结束后现场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2.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学科面试组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入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主要从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工作实绩和人事档案等方面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心理测试资格或者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县职专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审核、备案,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东明县编制管理,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成立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八、其他

  (一)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应聘人员公示后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