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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包头市直属国有文艺院团舞蹈演员招聘简章
2013-01-28 17:11: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艺院团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改善院团演艺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文艺院团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经研究,拟招聘舞蹈演员。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舞蹈演员30名(其中男12名,女18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舞蹈专业毕业;

  (4)形象气质好,身体健康;

  (5)年龄应在23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13年1月1日;

  (6)男舞蹈演员身高要求1.75米以上,女舞蹈演员身高要求1.65米以上;

  (7)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9)户籍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2月4日至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包头市文化局406房间(包头市昆区政府对面、内蒙古包头博物馆院内)

  (二)报名须知

  1.报名工作由市文化局负责,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包头市文化局网站(http://www.btwhj.gov.cn/)、包头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btrs.gov.cn/)下载报名表。

  2.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包头市直属国有文艺院团招考舞蹈演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提供本人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数码彩照3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考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专业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并通知经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专业测试。初审内容包括年龄、学历、身高及身体条件等。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专业测试的办法进行,分为把上把下、专业技巧、舞蹈表现及才艺展示。总分为100分。

  (1)把上把下。占15分。主要测试基本功、基本专业技能。

  (2)专业技巧。占20分。主要测试舞蹈技能、技巧水平。

  (3)舞蹈表现。占60分。主要测试舞蹈者对舞蹈的理解、表现和全面的展示。

  (4)才艺展示。占5分。主要测试舞蹈者文艺素质、文化素质、语言表达、文艺表现的素质水平。

  (5)在内蒙古话剧院、包头市民族歌舞剧院、包头市漫瀚艺术剧院聘用的现职人员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半年不加分,满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高加2分,以2013年1月1日为截止日期。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总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

  专业测试设评委组,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若专业测试合格人数达到或多于计划招聘人数,按照计划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程序。若专业测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程序。

  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2: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考生总成绩将于专业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在报名地点、包头市文化局网站、包头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