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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晋城高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6 11:14: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名额及办法

  1. 引进博士研究生名额不限,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不受专业限制,经考核合格后,结合所学专业,直接聘用到我市市直空编事业单位。

  2. 引进硕士研究生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高平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后)。

  引进硕士研究生,如果报名人数不超过岗位名额,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进行考核;如果报名人数超出岗位名额且不超岗位名额5倍,采取面试测评与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如果报名人数超出岗位名额5倍,采取笔试测评、面试测评与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

  此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与我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时进行,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可同时都报名。

  三、引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 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4月以后出生);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研究生专业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不得报考;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不得报考;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高平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登录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00至2024年5月11日24: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名表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尺寸25mm*35mm,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所填写专业要按照研究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方可报考。

  所报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毕业证上未写明专业方向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以备审核,凡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