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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2024-05-20 14:47: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研究,特委托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8名(男性6名,女性2名)。实行分岗位招录,招录综合岗2人(男、女各1名)、业务岗6人(男性5人、女性1人)<详见附件1>。人员招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州院相关部门,主要协助员额制检察官从事辅助性工作,或协助司法行政人员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以及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能力,能熟练掌握操作Word(或WPS)、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及文档美化等工作。同等条件下,法学类、法律实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优先考虑;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户;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16日起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报名方式进行,邮箱:3135486897@qq.com。线下报名的,同步开展资格审查;线上报名的,需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下午17:00。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至5月22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3.报名受理:委托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办理。线下报名地址:贵州省兴义市盘江西路4号。

  (三)报名时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以本人名字命名);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黔西南州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建档立卡贫困户。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提供的材料不全或涉嫌造假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