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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4-04-12 17:27: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岗位A01—A03(专任教师)

  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等,总分100分。

  (2)岗位B01-B03(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演讲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实际问题的处理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各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