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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引才公告
2024-04-11 20:24: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线下考核资格,未达到单个岗位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比例的,空缺人员经学院党委研究后,在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指导下按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

  (六)线下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下考核,线下考核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制定方案。线下考核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线下考核完成后,将线下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线下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引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经学院党委研究后,在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指导下按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经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同意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者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线上初评、资格复审、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学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评审表及拟聘公示,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后,同步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和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