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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北京昌平区企事业单位招录就业见习人员179人公告(第一批)
2026-01-15 18:17:27   地区:北京   浏览:0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9〕63号)及《北京市昌平区大学生实习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昌就发〔2022〕2号)政策,发布2026年昌平区招录见习人员岗位,在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48个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招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录见习单位共48家,其中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40家事业单位、北京市昌平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共计120个见习岗位,计划招录见习人员179人,岗位具体要求见《2026年度昌平区企事业单位第一批见习岗位汇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见习岗位汇总表》)。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见习人员招录面向: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及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指毕业证书时间为2024年或2025年),参加见习时无个人或单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即可,缴纳过社会保险但社保系统已经中断保险(减员)或暂停缴纳可以报考;具有本市户籍的16至24岁登记失业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16至24岁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无业或务农劳动力;

(二)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录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三、见习关系说明

(一)见习时间:1至12个月,具体见习期限以《见习岗位汇总表》中注明的见习期限为准;

(二)见习补贴:见习人员享受市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40元(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区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市、区两级见习补贴合计每人每月最低3590元,超过部分由单位自行负担,见习补贴按月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给见习人员本人;

(三)其他说明: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并且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起止时间含盖完整见习期限)。

四、招录工作程序

(一)咨询方式

见习岗位、报名信息请咨询《见习岗位汇总表》各见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政策相关问题请咨询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联系电话89740442。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1月23日;

报名方式:发送邮件(邮件名称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至见习单位邮箱报名;同时将个人简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见习单位邮箱,见习单位邮箱见《见习岗位汇总表》;个人简历需注明本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因未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不到本人,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见习单位具体负责本次见习人员报名简历收集、信息筛查等工作,符合见习岗位招录基本条件的人员进入考察面谈阶段。

(四)面谈及签约

见习人员招录为双向选择制,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愿即进入笔试或面试流程,是否笔试或面试由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确定见习人员正式人选后,双方签订见习协议,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保险后,至见习单位进行见习工作。

注:本次公告为2026年度昌平区企事业单位第一批招录见习人员公告,有见习意愿且符合招录基本条件,因各种原因没有达成见习关系的人员可持续关注“昌平就业”公众号、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待后续批次就业见习岗位公告发布。

附件:2026年度昌平区企事业单位第一批见习岗位汇总表.xls

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公告及政策咨询电话:89740442。


文章来源:https://www.cprc.com.cn/cprc/xxdt/tzgg71/60462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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