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35名、普通岗位5人,主要从事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三)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需符合以下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且已通过司法考试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退役军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2,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五)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2年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的;
8.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1.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等违法行为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12.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等情形的。
三、薪资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的人员直接与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以惠阳区有关文件批准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流程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楼大厅报名窗口(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二路49号)。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必须);
(6)与招聘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非必须);
(7)以退役军人身份报名的,需提供退伍证或其他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具体条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5)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存在与招聘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回避,不得报考。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选,通知进行笔试。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再次组织面试。
2.笔试:
笔试定于2026年1月10日(周六)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涉及行政执法相关专业知识,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并列成绩),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网站发布,未通过笔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了解考生的综合协调、人际沟通、专业技能、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网站发布,未通过考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入围人员应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自理。入围人员需在考察阶段提供体检报告,并对体检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体检报告出现不合格、未提供体检报告的、体检报告造假的,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入围人员。
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组根据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提出考察意见,重点从体检报告、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涉黄涉毒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网站公示。
(六)递补聘用
1.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履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笔试、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资格。
4.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5.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本公告由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3836906(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52-3836909(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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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iyang.gov.cn/zwgk/rsxx/zlxx/content/post_5673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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